第49章 天涯沦落人(3/5)
家结成了经济上的雇佣关系。这一雇佣关系基于双方自愿而订立,而且有雇佣期限,期限一到,雇佣关系即解除,有点接近于我们现在从劳动力市场雇佣的保姆、家政工人。所以宋人又将奴婢称为“人力”、“女使”。
但是彼时仍存在着良贱制度,且还保留着官奴婢制度,即把人因罪而没为官奴婢,熙宁年间庆州兵变,平定后,叛兵家属被没为奴婢者,配江南路、两浙路、福建路为奴,“诸为奴婢者,男刺左手,女右手”。
雇佣契约一签三年,期满可续,但需去官府备案方可获得效应。契约期间,若有一方违约,可双方协商,协商不定可去官府诉告。
这,便是后世的劳务合同了。
但,法律如此明文规定,实际上多有暗箱操作,公开的秘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霸王条约”的受益人自是有权势后台的,便是百姓权利得到最大程度保障的大宋,官府保护的仍是既得利益的少数人。
如青楼瓦肆里的ji者,签的大多是“死契”。大多数堕入烟花场所的ji女实际上是被家人卖进了楼子,契约上明码标价,若是要出楼,需付违约金若干倍,绝对是令人望而生畏的数字。大抵,得熬到人老珠黄方能赚够这赎身钱。一入青楼误终生呐。
幸好,聂胜琼扑对了。
她在赌,赌重情重义的王棣会帮她。
她赌赢了,“提前”解除了契约,保住了清白身,所谓“琴师”,只是欲盖弥彰的权宜之计。
守得云开见月明,生活总是美好的,不是么?反正,认定了王三郎是良人,那便努力。
进了半山园,便已是得偿所愿了呢。只要离他近些,总会更加亲近的。
都说恋爱中的女子最可爱,又何尝不是最傻?傻的可爱嘛。总想腻在他身旁,须臾不分开。
他要去杭州啊,正好有伴同行,去看看小姐妹。
嗯,这个理由很强大,但真的是要去看望友人呢。
那小姐妹得有五年未见了,听说改名了。再正常不过了,倒是自己不曾改名。
她比自己大一岁吧,那时入教坊司,孤苦伶仃,凄零无助,幸遇同龄姐妹互相慰藉。同为天涯沦落人,短短月余便结下姊妹情谊。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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