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骤雨打新荷(4/5)
,每日城内外,不下一二千余口,皆需之铺家。同时期,杭城除有米之家,仰籴而食,凡十六七万人,人以二升计之,非三四千石,不可以支一日之用,而南北外二厢不与焉,客旅之往来,又不与焉。
什么意思呢?仅杭城一日口粮就需三、四千石。换算成后世的重量单位,则是四十万斤(一石一百二十斤),惊人的数字。
粮食紧缺,最直观的表现是粮价。
灾后第三天,杭州最大的米铺开门售米,米价为一石八百五十文;
灾后第四天,米价为一石一千文;
灾后第五天,全城各大粮店的米价为一石一千四百文。
其时,京东西、湖北、淮南、两浙、江南粮价比较便宜,皆物价中平;陕西、河东、荆湖、福建、广南土薄物贱,粮价更低;川蜀四路粮价最贵。大中祥符元年九月,京西、京东、河北、河东、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路都获得大丰收,官方报告每斗米的价格为七至八文,即每石七十至八十文。
天圣八年,范仲淹说道:“窃以中田一亩,取粟不过一斛。中稔之秋,一斛所售不过三百钱。”当时全国粮价一般为每石三百文。与前相比,增长四倍左右。熙宁元年以前的十五年间,即皇佑后期至治平年间,全国的平均粮价是:“贵价每斗七十五文,平价七十文,贱价六十文至六十二文,九十八陌。”也即中等价是每石七百文(九十八陌),合六百八十六文足。是天圣八年的二倍多。
元佑元年,知枢密院章惇言:“凡内地,中年百石斛斗,粗细两色相兼,共不直二十千钱,若是不通水路州、军,不过直十四五千而已。”内地广大地区正常年景的粮价是每石二百文,偏僻的地方更便宜,每石仅一百四十至一百五十文。价格明显回落。不过,在汴梁、金陵、杭州这等繁华都会,米价并不低——
元佑初,右司谏王觌上奏,请求提高京师常平米粜价。当时开封诸仓出粜常平米,价钱是每斗六十文至六十五文省,他认为虽“有以见朝廷不惜亏损官本,而惟以利民为务也”,但“官粜甚贱,非所以致商贾也……京师之民,旧多食麦,而今多食米,以米贱故也。使旁郡之米、麦人京师者浸少,岂长久之策哉”。他希望“京师常平米,一斗其价,以百钱为定”。将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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