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秋水(2/4)
史杂记则又流于以讹传讹,千百年后自是令历史真相面目全非。
今时月固然如古时月,古时月却照不得今人归。
“这李师师原不姓李,而是姓王,原本是汴京城内经营染房的王寅的女儿,三岁时父亲把她寄名佛寺,老僧为她摩顶,她突然大哭。老僧人认为她很像佛门弟子,因为大家管佛门弟子叫‘师’,所以她就被叫做王师师。其四岁时,父亲因罪死在狱中……”涉及国朝律法,李邦彦不敢大意,余光小心翼翼的瞥了赵佶一眼,见年少主子不以为忤,反倒是凝神在听,方含糊其辞的一笔带过,继续往下说:“她因此流露街头,以经营妓院为业的李蕴见她是个美人坯子,于是将她收养,并随其姓,改名为李师师,并教她琴棋书画、歌舞侍人。其天生一副美声唱法的好嗓子,加上李妈妈令人耐心调教,悉心指点,如今年不足豆蔻,就可谓是‘人风流、歌婉转’了。假以时日,必然在京城各教坊中独领风骚,高树艳帜。”
这李邦彦对汴京城的趣闻佚事倒是知之甚详,将李师师的家世来历说了个通通透透。
赵佶只“哦”了声,对李师师的身世并不感兴趣,尽想着“人风流、歌婉转”。
彼时之“伎”非“妓”,但二者有时亦可通称。青楼女伎无非三种,一为乐户,一为生计,再有便是罪民之女眷。
宋代有罚良为娼的野蛮刑法,“妇人应配,则以妻窑务或军营致远务率之无家者,着为法”,即将罪犯的妻子、女儿配给军中之无妻者待寝。再则,宋制规定,附籍于各地方官府或军营的乐户、艺人,一旦入籍,也是世代相袭。乐户如果被放遣为良民,乐户女子如果被良人娶纳为妻妾,必须经过官府批准落籍免贱之后方可。
李师师便属于此类。
不多会,那小厮快步回来,哈腰陪笑:“各位尊客,李小姐正在陪客,要不唤杜月奴杜小姐……”
这位伺候人惯了,练就了好眼力,哪瞧不出赵佶的身份矜贵,豪门子弟逛青楼这种事见怪不怪了。不过,即便矾楼背后靠山够硬,也是等闲莫得罪人,偌大的京城贵人多多,单皇亲国戚便是一抓一大把,哪认得尽所有人?打开门做生意嘛,和气生财。
“啥月奴日奴的,今儿个就非要听李师师小唱。”杨戬见赵佶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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