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垂阳(3/4)
低,书籍的价格也相应地大幅度下降,买书的人自是越来越多,这也是为什么宋代的藏书家远多于之前的最大原因。
王棣靠着抄的话本赚了第一桶金,又以“知识产权”加现银入股“染墨轩”,一路北上入京,沿途筹开了几处分店,只待来年正月同时开张。
对书店的前景他是极为看好的,作为穿越客,工科项目乃是门外汉,独独读了不少书,且记忆力不错,那便将“文抄公”之路走到黑了。
大宋商业发达,但也禁止官员从商。
本朝初年,鉴于五代“贪益甚,民益死,国乃以亡”的历史教训,一方面,用严酷的刑罚制裁官吏贪赃枉法的行为;另一方面,又严厉禁止各级官吏从事经商活动,“食厚禄者不得与民争利,居崇官者不得在处回图(贸易)”。平定川陕后,即下令川陕诸州官吏,不得从事经商贸易,违者依法论处。当时兵部郎中、秦州监税官曹匪躬等人就因违法经商,为人告发,被处以“弃市”(死刑)。其他因违法经商而被免职、罢官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后,也下令禁止官吏利用职务之便,从事经商活动。着名大将张永德就因经商而被罢免官职,三司副使范等高级官员也因违法经商而遭贬斥。
但虽然宋代也有对官员私自营商的法律的惩罚,惩罚的方式却具有不一致性。当法律触及到大官吏或者皇亲国戚时,皇帝就会加以庇护。神宗熙宁十年,集庆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宗谔“坐克六宗室俸以还己所贷息,诏释其罪”。皇帝带头宽恕犯罪之人,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下级官吏更加肆无忌惮。
另一方面,宋朝的禁法商令仅仅限制官僚士大夫的营商行为,出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考虑,相应的对地方政府官员营商不但不禁止,反而推崇鼓励。所以一些地方官员打着朝廷的名义却暗自谋取暴利。从一定层面来讲,宋朝的律令只是形式主义,很大程度上从没有遏制真正的官员私自营商行为。
法不责众嘛,王棣充其量也只算是“儒商”。而且,他不会露面去参与其中,安安静静地坐等收钱便是了。
许三多是个明白人,可不敢坑贪墨王棣该来的收益。商人逐利,取之有道。
稍事休憩后继续游逛,资圣阁是必去的。
宋初,悍将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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