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奴隶(2/4)
至于名叫约翰的男人,酒馆主人很有自信对方会买下狼皮,作为男爵领仅有的酒馆,他对库铂堡内大小情报了如指掌,事实上,他们也兼职着情报商人的身份。
约翰一名自由农哪有什么资格穿皮革?这位狡猾的男人,无非是想将皮革送给男爵大人的扈从,好让他能接管堡中唯一的磨坊。
磨坊中的油水有多大谁都知道,上一任磨坊主就靠着吃拿卡要赚了不少芬尼,当然,最后的下场是被男爵当猪宰了
酒馆主人默默注视着贪婪的抚摸狼皮的约翰,暗自冷笑,只有傻瓜才会去当磨坊主,明眼人谁看不出来,磨坊主就是男爵大人特意设的鱼饵,专门等着肥鱼上钩。
吕克静静看着外号是耳聋的约翰,他的目光一开始确实非常惊喜,可随着抚摸观察慢慢冷却消失。
“只有三张狼皮,弗曼大人可未必满意”
耳聋的约翰嘀咕几句,抬起头看向吕克,随即皱眉。
这位游吟诗人怎么看起来比自己还像个士兵?
“多少钱?”
约翰言简意赅。
“六十芬尼一张!”
“什么?麻烦你大点声,我在战场上伤了耳朵,听不见。”
吕克闻后恍然大悟,随即竖起两根手指大声道:
“六十芬尼一张!当然,如果你想购买三张,那我只要一百五十芬尼。”
森林狼大多为灰狼,毛皮柔滑,非常值钱,五十芬尼相对是便宜的价格了。
约翰点点头,他在战场上缴获了不少战利品,这些钱对他来说不算太昂贵,要不然也不会想要去谋求磨坊主的位置。
“莱恩!莱恩!你这个该死的家伙,还不快出来把狼皮收起来!顺便把老子的芬尼取出来!”
约翰又观察一会儿,然后转身骂骂咧咧的对着屋子呼喊一个名叫莱恩的家伙
“该死的,如果被我发现你敢贪污我的芬尼,我就扒了你的皮!”
顺着约翰的叫骂,一名大约十五六的男孩从屋子里走出,男孩一头金色卷发,淡蓝色的瞳孔看不出什么情绪,只是快步抱出一罐陶器跑出。
酒馆主人似乎认识这个男孩,瞧见对方走出耸了耸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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