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饮茶(1/4)

    这首《木兰歌》其实,本就是唐时的韦元甫所作。只不过,这个时候,距离韦元甫出生还有近二十年的时间。

    此时的他,估摸着连小蝌蚪都没有形成。厉延贞无耻的剽窃,不必有任何的担忧之意。

    经过几次成功的剽窃之后,厉延贞早就没有了,初时的那种惶恐。

    现在,剽窃出任何一首诗词,完全做到脸不红心不跳。这点上,厉延贞自己内心曾安慰自己,只要剽着剽着也就习惯了。

    现在的他,还真的是这样,只要是能够确认,不是此时在世之人的诗,厉延贞再拿出来用的时候,没有丝毫以往那种惭愧的感觉。

    可能,这就是重生者的优势,脸皮比较厚。

    厉延贞一首木兰歌,让魏元忠心中惊骇。

    厉延贞清明公子的头衔,他虽然听说过,也曾经听到过,厉延贞流传的两首诗。

    即便如此,魏元忠以往,也只是将厉延贞,归于可造的俊才之类。可是,此时先入为主的想法,让他以为,厉延贞此时所做的“木兰歌”,乃是即兴而做。

    虽说,这是一首乐府,用的却是五言叙事体。

    五言乐府,虽然并不少见。但是,即兴将一件前朝故事,如此详尽描述,还是需要一番功底的。

    “先生大才,魏某敬佩。诚如先生所言,阴阳有序,男女无别。虽为实情,然,当今之世,天下能如先生所悟者,能有几何?先生之言,元忠会意,却不敢违圣人教导。今日元忠入后军大营,只见为拜访厉先生而来,别无他想。”

    魏元忠在呆愣的,盯了厉延贞好一会儿之后,才向他拱手一揖,异常恳切的说出了这番话来。

    听到他这番话,厉延贞和苏孝祥两人,都同时松了一口气。

    虽然说,魏元忠并不是完全,认同了厉延贞的言辞。但是,他直接表明了,将薛七娘的事情揭过,其实就已经说明了他的态度。

    “延贞,多谢大人宽宥!”

    厉延贞顺势,起身向魏元忠长揖到地,同样默契的表明了,认同魏元忠不知情的说法。

    “厉先生客气。魏某惊奇,此为何物?茶吗?”

    魏元忠似乎,不想提及薛七娘的事情。转移话题,指着面前的茶具,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重生魔王少女不会邂逅大叔勇者
重生魔王少女不会邂逅大叔勇者
新纪元元年,魔王被勇者讨伐,拆分成十三份,封印在世界各地,唯有灵魂转世重生。 新纪元十六年,边陲小镇的
柠檬蛋挞我爱吃
四合院:缺德带冒烟,快乐每一天
四合院:缺德带冒烟,快乐每一天
【四合院搞笑文,看过不笑,差评留下】 究极乐子人王大龙来到四合院,会发生什么事情? 易中海:老子要搬家,这破院子没法住了! 傻柱:你可以走,一大妈和孩子不能走! 阎埠贵:掐指一算,又是交保护费的日子。 许大茂:大龙是我最好的兄弟! 娄晓娥:大茂,该吃药了。 刘海中:都静一静,现在开会,会议主题,论如何吃绝户!
千年太岁
无限:恐怖电影院从釜山行开始
无限:恐怖电影院从釜山行开始
(悬疑脑洞+无限流+求生+恐怖+推理+杀伐果断+影视+诸天) 当林白有了一张电影票,走进了一家恐怖电影院开始,他的生命就进入了倒计时。 与死亡赛跑,在无尽的轮回中亲身体验各种恐怖…… 你体验过在满是丧尸的列车上生存吗? 你尝试过跟贞子捉迷藏吗? 你有被弗莱迪在梦中追杀过吗? 你知道楚人美的真实面目吗? 你想被英叔收为弟子吗? 你有过穿着战甲在异星上猎杀虫族吗? 你体会过在丧尸末日里面跟爱丽丝并肩作
种了一棵莴苣
你们都知道未来?
你们都知道未来?
你想我当你后爹?她想我当她女婿?还有人觉得妹妹和我很般配?莫名其妙!我是纯爱战神,不干这些事!
泪冠哀歌
重生1972:从娶知青开始囤货致富
重生1972:从娶知青开始囤货致富
关于重生1972:从娶知青开始囤货致富:重生年代+致富系统+单女主+开局猎杀东北虎+无限升级重生1972,绑定囤货致富系统。没钱?系统给!需要储存空间?发放!枪械能力,初始LV1!身体素质不行?5倍提升!开局被表弟和大队会计女儿,抢亲悔婚。无所谓,我有美女知青娇妻。从射杀东北虎开始,赶山打猎!
凯小哥
恋爱都是什么人谈的?你看了就知
恋爱都是什么人谈的?你看了就知
关于恋爱都是什么人谈的?你看了就知:因为是合集,所以男主女主名字可能不一致。并且顺序不按,因为后期会加上,作者记性不好,多多包涵,所写内容均为虚构,切勿带入现实,宝子们想看什么就看什么类的。温柔校草与娇弱可爱的女主病娇黑化男主与内心冷漠女主黏人可爱的弟弟与思想成熟的姐姐(姐弟恋)傲娇冷漠王爷与知书达理小姐自卑敏感女孩与高贵优雅太子爷自闭帅气同桌与开朗乐观女孩胆小可爱鲛人与豪门千金星际战甲少主与蓝星貌美少女花店老板×机车少年(建议跳过)现代女孩×贵族公子家族联姻:先婚后爱,追妻火葬场穿越修仙界绿茶作精×高冷校草富家小姐×贫穷小子古代单纯小姐×内心复杂丞相闺蜜哥哥×懵懂少女
福泽与身
霸总请自持,我不想秀恩爱
霸总请自持,我不想秀恩爱
有个玄学大师穿成了从乡下被接回城里的野丫头小姐,妥妥的女主对照组啊! 在书里那名声可差了,举止粗俗得很,一点礼貌都没有,肚子里没几滴墨水,还满脑子坏水,整天琢磨着怎么抢走女主的未婚夫,简直就是个反面教材。 本来她寻思着,自己的剧情走向怎么也得是摆脱这炮灰命运,从此开启独自美丽的人生模式吧。 可谁能想到啊,一觉醒来,更离谱的事儿发生了——她居然跟男主那病恹恹的小叔互换了身体! 这是什么神奇脑洞的展开
佚名
渣父子都选白月光,我选忠犬怎么了
渣父子都选白月光,我选忠犬怎么了
关于渣父子都选白月光,我选忠犬怎么了:温映雪原有大好前程,结婚后,却放弃事业,一心相夫教子。尽管婆家不喜她,老公顾谨诚把她当白月光的替身,但她有儿子这块心头肉就够了。倾尽心血育子四年,儿子却不喜欢她这个母亲,吵着闹着要当顾谨诚白月光的儿子,顾谨诚对此却只是纵容。后来,儿子为了让白月光进门,给她泼腐蚀剂导致她灼伤了大半条手臂。温映雪心如死灰,忍痛剜去那块腐肉,如同剜去曾经的心头肉,头也不回地离婚离开顾家!两年后,温映雪重回巅峰,那白眼狼儿子和渣前夫却后悔了,跪在她面前。“妈妈,儿子知道错了!”“老婆,回来吧!”温映雪身后的年轻男人面色狠戾,“顾谨诚,带着你的小白眼狼滚!”转身却换了一副面孔,温柔地抚着温映雪微隆的小腹,“老婆,给小公主的围巾我已经织十分之一了,快夸夸我。”
蓝山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