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银行的初步设想(2/3)
银行,由银行开具凭证到税务总局核销。税务总局则拿着汇总后的银行存款凭证报内阁和本宫核账。本宫的建议,是否可行,请众位大人商议!”
张嫣停了一下,给他人思考的时间,继续说道:
“由于存款的时间差异问题,比如说扬州的商人今天存款,明天就北京支取,银行根本来不及转运和通知,所以针对异地存款,需要有个安全的时间差,比如五百里以内,定为三天;一千里以内定位七天;二仟里定为半个月等等。还有就是凭证造假的事情,主要还是要依靠技术,这个就要请科学院徐院长费心了,研发出全新的纸张和防伪标记!”
“皇嫂说的好,就这么做!”
崇祯觉得很多方面,自己考虑的还不够细致。
“银行的管理人员也是一个问题,按照陛下的说法,银行的人应该非常了解货币政策的人担任才行,可是目前谁合适呢?”
张嫣提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谁来主管银行?
“另外一个就是银行数量有限,如果覆盖更多的地方,则军人的饷银也可以从银行发放,那样就更好了。军官想克扣军饷的现象就会大幅减少。”
张嫣想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松江府、苏州府、常州府、扬州府、淮安府和湖州府、杭州府这几个城市一定要在第一批试点城市里面。外加北京、南京、西安等城市。”
崇祯觉得还是太少了,但是步子迈的太大,容易扯着蛋。
银行玩意出现问题,肯定就不是小事。
“另外,储户存钱的时候,要根据时间长短,给予不同的利息。比如三年的利息就要高于一年的。但是最多不能超过五年的存期。”
崇祯本来还想和大家说说准备金的事情,想想还是算了。
等以后有时间,写本关于货币和银行的书给众人普及一下基本的经济常识。
“银行的本金和启动资金,由内帑支付。”
崇祯觉得银行交给官员,有点不放心,还是收入内帑比较好。
等成熟以后,内帑开办的银行作为央行存在。政府开办的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的行式存在。
“要不皇嫂,银行的行长由你兼任吧。等到后期有了合适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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