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残忍的回忆录(11/19)
菲的推论。
胡丽本想接凌菲回家,可让她意外的是,赵凌云却坚决拒绝,“到我死的那天,我就会把小菲还给你们。”
“那,你就去死吧。”凌宇得知消息后,残忍地策划了一场盗窃案和一场凶杀案。
他觉得自己的策划非常周密,他没有插手,现场当然不会留下他的痕迹,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个小偷,那个收了他钱的小偷,竟然没有把琥珀送给他,而是送给了警察。
也许叶珂觉得,他出现在医院是因为那附近刚好可以执行他的不在场证明,事实上,这只是其中一部分原因,他在等一个人,付力的母亲就在医院住院,身为孝子的付力一定会去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等到了他,也等到了一个他意料之外的人,刑警队的队长叶珂。
但他必须杀了付力,他知道的不多,却能让警察把他和赵凌云的死联系在一起。他也有信心,警察不会查清楚这些人都是怎么死的。
而且正是这个警察,帮助他拿回了凌菲的遗体,让他们一家人能够在分别20几年后重聚。
事情到这里应该就已经结束了,他算到了所有的可能,他也相信,警察最后就算怀疑到他们的头上也不会找到任何的证据。
他唯一漏算的竟是自己的姐姐,凌丽——现在,她是该恢复本来的姓氏了。
为了这一天,她从十四岁一直等到了三十四岁,她等了太久,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她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她以为这样就能彻底斩断这个案子和他的关系,可她根本不知道,这几乎彻底摧毁了他的计划。她的死,让警方坐实了对他的怀疑。
他还能怎么办?只能彻底去清除自己的过去。
他偷了民政局的档案,又一把火烧了福利院的档案室。
林河的死是个意外,他没想到警察已经查到了这一步。他本来只打算杀了老院长的,可见到林河的时候他就知道,不得不把这个警察也一起杀掉了。
有时候,他不得不佩服自己的临场应变能力,他拆下了凶器最重要的部分,把一个和手电筒无异的东西丢落在现场——这东西不能带在身上,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不用手电而要使用蜡烛了。
以他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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