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夺路而逃(1/3)
加拉太王国王宫内的宴会厅此刻宛如人间炼狱,空气里弥漫着呛鼻的血腥气,混合着打翻的美酒与食物残渣的味道,加上人类粪便与内脏的气味,令人忍不住作呕。
布罗吉塔鲁斯和阿贝金娜的手下被从王宫西门如潮水般涌入的罗马军团士兵逼至绝境。他们紧紧地挤在一起,就像一群被围堵在羊圈里紧紧贴合的已然受惊的待宰羔羊。
加拉太人属于凯尔特人的一支。虽然凯尔特人在战术上本是罗马人的老师,但是青出于蓝,此时的他们却根本不是罗马人的对手。
此时此刻,不要说这群加拉太叛军以为是刺杀工作没有带着大盾而处于下风,即便他们的正规军加拉太军团士兵前来,带着大盾穿着铠甲,他们同样也不是列成阵势的罗马军团士兵的对手。
罗马人非常能打,在于长期战争的影响。
罗马人的出身并不好,他们根本不是特洛伊王族的后代,更没有高贵的血统。他们不过就是希腊海岸城邦里在旅店和酒馆中做皮肉生意的妓女们的后裔。
用俗话可以说他们是“婊子生的”,但绝不是婊子养的。婊子没有养他们,那会让婊子失去价值,而是将其弃于旷野。
虽然出身不好,但英雄不问出处。从东地中海地区移居意大利之后,罗马逐渐成长为世界性大国。
罗马人在形成城邦的公元前八世纪前,是不折不扣的蛮族,这一点和凯尔特人、萨莫奈人没有本质的区别。在公元前四世纪卡米卢斯改革之前,罗马人一直使用的是以希腊方阵为模版的长枪大盾加大方阵的风格式军阵。但是手持长剑的凯尔特人使用勇猛突击的方式击败了罗马人的战阵并且火烧了罗马。“罗马第二创造者”卡米卢斯驱逐凯尔特人后就开始了改革,在与迦太基人作战前罗马人使用的是高卢凯尔特人使用的蒙式头盔和锁子甲。
此时是罗马共和国末期,罗马士兵使用的盾牌是长牌,是个长一百二十八厘米,宽六十多厘米将近七十厘米的大家伙。
罗马人的剑普遍在一百厘米以下,罗马短剑采用的是西班牙人的设计,把剑尖做得细长而利于刺击,剑刃做宽使得武器更为耐久不易变形。
如果是一百厘米以上的剑,超出盾牌的部分就会很长,使其更容易暴露在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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