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法无定法。(3/4)
个案子,收养的首要条件是要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就不是合法收养。要是通过非法收养孩子的话,哪怕亲生父母再怎么有错,在认定是否需要赡养生父母这件事上,恐怕就不太乐观了。尤其是本案中女孩已经十九岁了,社会更应该尊重她自己的选择,而不是用冰冷的法律去规范。
我是正方三辩,我觉得,亲生父母这时候冒出来认亲,就像突然闯进瓷器店的公牛,不仅会伤了女孩的感情,还会干扰她正常的训练和比赛,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不道德的表现。从这方面看,亲生父母就已经是不合格的父母!所以啊,一切都应该顾全大局,应该支持女孩不承认这血缘关系。
反方赵达说道:“血缘关系并不是一个人想承认就可以承认的,也不会因为一个人不想承认而不存在,所以别去追究她生母当年为什么抛弃她,也别怀疑现在为什么来找她,现实中就事论事就行了。她首先得感谢生母给了她生命,然后才有以后的一切。咱们每当要讨论亲情的时候,这就是道德范畴的事。法律就像冰冷的钢铁,而道德是温暖的人性约束。善与恶从来都不是绝对的,传统意义上的道德观念和后天接受的文化背景都会影响人们对善与恶的不同看法,很多行为背后动机和情境非常复杂,道德判断也会有模糊的一面。假如女孩要是选择原谅,哪怕给亲生父母一点补偿,都会在道德伦理上得到认可,她的那些好品质会让她赢得命运和未来,也会赢得全世界的尊重和爱戴,所以道德的问题不应该让法律介入。”
正方四辩反驳:“道德也不能骑到法律头上去,法律是约束道德的唯一准则。反方也曾经说过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既然对于领养条件已经有了专门的法律,那么就更应该按照法律有关条款来对待这个案子!”
赵达看了一眼这个学着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这个人说:“天变地变,道义不变。我也曾说过,任何法律法规都它的有临时性和可变通性。要是法律规定不符合大众最朴素的正义感,那就应该做出改变!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实施的统一规范,而道德是由社会经验和文化传统形而成的,更是应该自觉遵守的准则。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岁未成年人是没有行事权利的,人类肯定是先有的道德再有的统一法律,咱们从小最先接触的也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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