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奇怪的君子协议(2/3)
管西门和南门,我军绝不进入北城,”
“…”
“百姓也无需搬迁,我们有个避风屋檐就行,”
看夫人不可思议,吕涛干脆拿出白娟写道:“夫人,咱白纸黑字与你签字画押,你放心,我吕氏虽商贾出身,但极重信,夫人,我写你听:
一,秦军主将吕涛与双水城封主熊氏主母约法租赁合约数章,本约乃公平公正下订立,双方必须遵守。
二,双水城自东门至西门大街划分,秦军暂租城南,辖西南贰门,熊氏居城北,辖北东贰门,秦楚俩军不可越界,否则可由对方处置。
三,双水城南城租金为年百金,秦军预付一年,秦军采购城内粮库存粮,比对咸阳粮价计,当场钱货两清,秦军在双水城采购不论贵贱皆须公平付钱,征召民夫劳力一概按劳付酬。”
妇人听见这条不由得神色一动,特别是粮库按照咸阳城粮价,须知,咸阳粮价高于此地两倍有余。熊家不缺粮,特别是立马夏收,所以,秦军若真的遵约行事,熊氏不但不亏,反而能大赚。
吕涛继续边写边念道:“四,楚人无论贵贱私产神圣不可侵犯,包括楚人居所,用具,车马,钱粮,已开垦出田地等等,秦军若军用须协商付款征收。
五,秦军无故杀人放火作奸犯科按律严惩,楚人可派人随军司马监督…”
说到此处,一个下人轻声对妇人耳语几句,妇人看着吕涛愤怒道:“好一个公平公正,好一个纪律严明,敢问将军,府上被杀数人怎么算,府上被辱妇人算什么?”
吕涛停笔怒吼:“军司马何在,去看看何人污辱妇人,何人胡乱杀人。”
秦国自商鞅起以法治国,军中更是纪律严明,没多久,军司马抓来衣冠不整数人道:“将军,经查,杀人多为熊氏私兵家仆反抗所致,只有俩人乃被误杀,现以抓捕杀人者,另有五人参与奸淫,他们大多乃义渠夷兵,现已全部抓捕归案。”
众人看着怒火中烧的小将军,特别是犯事者,秦军军纪虽严,但对于攻入敌城奸淫屠杀并无明文禁止。
可吕将军还是决然道:“我知道此乃军中陋习,可谁无妻女姐妹,若有人凌辱你们妻女该如何,进城前本将早有军令,今军法无情,拖出去,斩了。”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