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冀中悍匪(6):缉凶(2/4)
从哪开始?
刑警:从这儿开始,来武汉干什么了?
黄昌兵:到武汉就是来作案的,我平时就是抢那些三陪女。
刑警:为啥专盯这些弱女子抢?
黄昌兵:你想啊,这些女人专骗男人口袋的钱,和男人睡一觉,有时候几分钟就挣几百,来钱快,我想随便绑一个,哪个不能弄个几万块,而且这些女人好控制。
刑警:所以你就选中了刘丽丽?
黄昌兵:我来武汉就是来作案的,搞钱,刘丽丽有个发廊,这也是我寻找的目标,洗了几次头,慢慢熟悉后,我又带她买吃的,平时送点礼物,她对我就没有戒备心了,我想时机已经成熟了,就骗她来我刚租的房里。后面的事情我想你们都清楚了。
刑警:那你竟敢开枪射杀警察?
黄昌兵:我已经杀过多人,逮住后事情都会暴露,而且,当时如果警察一进门,看见那两个女在我房间,我肯定跑不了,所以干脆杀掉警察,快点逃掉。
刑警:你开枪打了我们两个派出所民警后,又逃窜到了哪里?
随后据黄昌兵交待:他开枪打了三个警察后,知道很快就会全城搜捕,他赶紧打车到了汉阳。
在汉阳,黄昌兵发现警方很快就在路边的电视上公布了他的照片,他知道酒店旅社是公安排查的重点。他不敢住店,于是躲藏在野外,并打电话让情人赵丽娟连夜租车从河南信阳来接他。
两人连夜逃到信阳以后,第二天上午又逃到南阳,谁知道很快就被逮住。
2004年5月19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0·31”枪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被告人黄昌兵,这个曾经的高干子弟,因犯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死刑,在被判死刑的当天执行枪决。
卖给他的枪支的同案犯黄润飞(阿强),因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而黄昌兵的情妇赵丽娟,则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这起震动江城的恶性案件,在司法程序上画上句号的同时,却在社会肌理上撕开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创口。
当人们追溯黄昌兵的成长轨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