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狗叫?(1/3)
开庭的日子,像一口烧干了的铁锅,把整个江城都放在上面炙烤。
空气粘稠得化不开,蝉鸣都带着一股有气无力的绝望。
这种天气,不适合开庭,更不适合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冰冷的空调费力地与室外的热浪对抗,却依然压不住那股从人心底里冒出来的燥热。
公诉席,辩护席,旁听席,所有人都已就位。
袁钟穿着不合身的西装,坐在被告席上,双手紧张地搓着裤缝,脸色苍白。
他对面,原告席上的张知,画着精致的妆,眼角挂着恰到好处的哀伤。
韩清面无表情地整理着面前的卷宗,每一页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林默坐在她身旁,百无聊赖地转着笔。
【这空调制冷效果不行啊,回头得跟法院提个意见。】
审判长李法官拿起法槌,环视一圈,重重敲下。
“咚——”
一声闷响,压下了所有人的心跳。
“现在开庭。”
一个年轻的书记员站起来,开始用一种没有感情的语调宣读法庭纪律。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请坐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龙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六条的规定,到庭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法庭纪律,服从审判人员的指挥。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必须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对违反法庭纪令的人,审判长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庭审中,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需要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获得许可后,方可发言。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发言时,应当起立。是否听清了?”
漫长而枯燥的宣告,像催眠曲。
庭审正式开始。
李法官看向公诉席。
“现在,由公诉方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站起身,扶了扶眼镜,拿起一份文件。
“被告人袁钟,于今年五月二十日晚,在楼梯间进行拉扯……”
每吐出一个字,袁钟的身子就微不可察地颤抖一下。他想抬头,想反驳,可那股无形的气场压得他喘不过气,只能死死地盯着自己那双洗得发白的球鞋。
“……违背被害人张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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