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2章 拿十万出来,这件事就算了(2/3)
“你不敢拦,不代表你必须拿钱换安静。”
“但你已经拿了。”
“所以现在先把付款依据保存好,不要对外说自己赔了命钱。”
“你应该说清楚,这是在调解压力下支付的人道主义补偿,不代表承认过错。”
“至于能否返还,交给律师结合协议、付款过程和调解记录处理。”
罗启安认真点头。
他之前一直把那一万九称为赔偿。
因为家属这么说,周围人也这么说。
直到苏云提醒,他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替对方承认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责任。
“苏大师,我能不能把监控发出去?”
“可以,但先打码。”
“病历和死亡证明也要遮住隐私信息。”
“不要发布老人的正脸和家属住址。”
“你要证明的是救助过程,不是让死者在网上被反复审判。”
唐素梅抹了一下眼泪。
“那我需要向顾家道歉吗?”
“为没有做过的事情道歉,会让双方都误以为你承认过错。”
“你可以表达遗憾。”
“可以说对老人去世感到难过。”
“但不要说是你们害了他,也不要在压力下签署没有看懂的责任确认书。”
直播间有人发问。
【家属说店家摸了老人,所以老人死得更快,这种说法怎么反驳】
苏云直接回答。
“谁提出谁举证。”
“不能把一个没有医疗依据的猜测,当成店家的自证义务。”
“如果认为救助动作造成损害,就提交监控、鉴定和因果关系证据。”
“没有证据,就只能叫推测。”
“推测可以留在家属心里,不能自动变成十万元债权。”
又有人问。
【民法典的好人条款是不是只保护专业救援人员】
“不是。”
苏云让万象笔重新悬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保护的是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的救助人。”
“救助人因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前提是自愿实施,且不存在应当承担责任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它保护的不是鲁莽。”
“它保护的是人在紧急时刻伸手帮忙,不会因为普通救助动作被轻易追责。”
弹幕里有人问得很尖锐。
【要是好心人本来不懂急救,扶错了怎么办】
“先打急救电话。”
“按照接线员或者现场专业人员的指引行动。”
“没有指引时,不要强行搬动可能存在脊柱损伤的人。”
“但如果现场有车辆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