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7、一个律师的职业习惯(1/4)
“你想让我怎么做?”
“起草一份主体资格异议。”
“针对苏清雪?”
“针对所有三百六十七个碎片。”
“这会把三百六十七个人都列为被告。”
“他们不是被告,是证人。”
“证人也要承担诉讼风险。”
“由公司承担。”
“公司没钱。”
“先欠着。”
林川揉了揉额头。
“你连律师费都要欠?”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紧急法律服务可计入运营成本。”
“运营成本怎么还?”
“从追回资产里还。”
“资产已经有争议。”
“那就从胜诉后的资产里还。”
“你这是循环论证。”
“但能运行。”
林川没有马上回答。
他在机场屏幕前站了半分钟。
“我可以接。但我要先确认一个问题。”
“问。”
“如果我把苏清雪的资产追回来,你能不能保证我的律师费优先支付?”
“可以。”
“写进合同。”
“霍远。”
霍远说:“合同已经生成。”
林川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他打开电子合同。
律师服务费:每小时四千泰铢。
支付顺序:第一顺位。
违约责任:公司资产不足时,由林帆个人承担。
林川抬头:“你把我的个人名字写上去了?”
林帆说:“你是公司股东。”
“我不是。”
“你曾经是培养体。”
“我已经离职。”
“离职不影响债务追索。”
“你的债务不是已经归零了吗?”
“苏清雪重新确认了。”
林川看着最后一条。
林帆个人承担全部追索费用。
他删掉了这一条。
系统提示:无权限修改。
林川把手机收起来。
“我接。”
林帆说:“立刻起草。”
“我人在机场。”
“机场有网络。”
“我需要资料。”
“霍远发给你。”
“还需要苏清雪的身份证明。”
“林九的自然人登记资料。”
“那不是苏清雪。”
“她自己说是。”
“她说的话不能证明她是她。”
“但能证明她主张自己是她。”
林川停了一下。
“这句话可以用。”
地下室里,回收进度到了百分之七十九。
第三十七名宿主已经失去意识。
陈静坐在墙边,用手按着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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