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墙倒了:有人推,也得有人扶(16/24)
想,这件事,不需要通过省委吧,由政法委解决应该是最为恰当的。省委如果插手这件事,显得越权了,容易授人以柄。
赵德良略想了想,说,你们是不是给政法委打个报告,抄送省委。我在你们的报告上批示一下。
唐小舟明白了。他们怀疑,整个案件,背后有人插手,这个人,就在政法委。所以,他们想将案子从政法委拿回公安厅。可这件事通过政法委根本无法完成,只得动用省委甚至是赵德良的力量。赵德良已经完全清楚了他们的想法,又不好直接插手政法委的工作,便要绕一下。
他们在怀疑谁?罗先晖?如果不是怀疑罗先晖,也没必要绕这么大一圈吧。这事,与孟庆西的老婆执着地告状有关吗?那件事,下面虽然推来推去,根本原因,一是罗先晖的级别太高,下面任何一个部门,都不敢接手,二是孟庆西的老婆并没有直接证据。但没有接案,并不等于事情就这么放着了,既然有人告诉了唐小舟,也一定有人告诉了别人。
曾向凯早已经准备好了报告,当场递给赵德良。唐小舟意识到赵德良准备立即阅读这份报告,随即起身,走到办公桌前,拿过眼镜。赵德良看过文件,唐小舟已经将签字笔准备好。赵德良在文件上签了很多字,再将签过字的文件交给唐小舟。
赵德良的字是这样签的:
孟毙案悬,侦破工作仍需加强。此前组成多单位多部门协作的联合专案组,出于孟案性质的考虑,是正确的,也是取得了实效的。现仍保留联合专案组,似于案件无益,反倒在通报协调以及人员调配诸方面,增加阻力和成本,似可考虑公安厅意见,撤销专案组,相关参与单位,各按其责,自行工作。具体事宜,请先晖同志及政法委诸同志研处。
接下来是一个协调会,参加会议的有几个部门,中心议题,是关于岩山矿难的处理。这原本是副书记职责范围内的事,可江南省副书记缺位,许多事,堆到了赵德良这里。
经过多方调查,岩山矿难存在严重瞒报,已经没有任何争议。几乎所有人面对这件事时,都会提出一系列疑问,瞒报事件是怎样发生的,为什么会发生,与此相关者,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今天的协调会,要解决的,恰恰是这些问题。
如果要理清这三个问题,需要从后面往前说,首先是法律责任的问题。
对于矿老板来说,出了矿难死了人,肯定不是杀人罪,甚至不是过失杀人罪,勉强可以算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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