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5章 儿子换闺女不1(1/3)
夫妻俩呼啦啦地跑走了,然后又呼啦啦地带着一群人回来,使得本来挺宽敞的空间变得拥挤起来,沈梦晴这个当事人更是被挤到了一边去。
一个大活人,都没有一面锦旗招人稀罕了……
“让我看看,让我看看。”
“锦旗长啥样儿啊?”
看到有人对锦旗伸手,沈国华急得都顾不上面子问题,把那只手给拉了下来,“这是我家晴晴的第一面锦旗,珍贵着呢,别给摸脏了。”
“……我洗手了。”小气。
“洗手了也不行,大家都只准看,不准摸啊。”
不给摸就不给摸,看看也行。
“咱们晴晴可真是出息,才上班多久啊,都有人送锦旗了。以后肯定还能当大领导呢。”
“晴晴是大学生,多聪明的一个孩子啊,当警察是再合适不过了。什么坏人,都别想能从晴晴的手里逃走,晴晴一抓一个准儿。”
“老沈,还是你有福气,能有晴晴这么争气的孩子。生个儿子有个屁用,整天只知道问老子要钱钱钱。老沈,要不咱俩换换孩子,儿子给你,我就喜欢晴晴这样的姑娘。女儿多好啊,贴心小棉袄,冬天不怕冷。”
“滚!”众人表扬沈梦晴的时候,沈国华都乐呵呵的,笑得那叫一个不值钱。
可听到有人想拿儿子跟自己换女儿,沈国华就气得吹胡子瞪眼睛,“谁要儿子了?谁要儿子了!我就喜欢闺女!”
“幸好当年爱玲一下子就给我生了晴晴这个闺女。她要敢给我生个讨债的皮小子,我跟她的日子,早过不下去了。好在她肚皮争气,生了我喜欢的闺女。”
孙爱玲:“……”
沈梦晴:“……”
知道沈国华有重男轻女想法的邻居、好友:“……”
呸,也就现在吹。
晴晴考上大学之前,在还没有成为他们这一片唯一一个重点大学的学生之前,谁都看不出来,沈国华还能是一个喜欢闺女的人。
当然,等晴晴去大学读书,毕业后又包分配,成为他们当地的警察,沈国华倒的确是天天、时时把晴晴挂在嘴上,一副女儿奴的样子。
英婶子仗着是同性,大大方方地把沈梦晴揽抱在怀里,“晴晴啊,你现在都这么厉害了,又是破案又是立功的,那什么时候升职啊?”
李大嘴儿:“对对对,咱做了这么多的贡献,派出所有什么说法不?”
老王扯扯嘴角,“你们这些老娘们儿就是头发长,见识短。晴晴干了还没一个月吧?升职肯定有的升,但得等等。资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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