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市纪委介入(1/4)
第二百七十五章市纪委介入
刘德厚邻居的电话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我没有他的号码,他也没有再打第二次。但第二天早上七点,招待所前台的老刘把一封信交到我手上——牛皮纸信封,没有署名,没有地址,打开后里面是一张折得整整齐齐的纸,写着六行字,字迹歪歪扭扭,像是用左手写的,墨水洇开了几处,但内容清晰得吓人:“林国栋在县国土局当副局长时,批过一块地。那块地现在建成了县医院的职工宿舍楼。批文的日期是2011年3月15日。当时的审批材料缺了环评和用地预审,但他签了。那块地原来的用途是绿地,改成了商业住宅用地,差价两千多万。”
我把这张纸看了三遍。2011年3月15日,林国栋还在国土局当副局长。他签了一个违规项目,改了用地性质,自己从中获利。如果这是真的,那林国栋就不是什么“越权办案”的发起人——他自己就是案中人。
我正要把信收起来,门外传来脚步声。小吴推门进来,脸色比前两天更白。“陆主任,市纪委来人了。三个人,正在县委办,说要找你谈话。”
市纪委的速度比我想象的快。昨天还在等通知,今天人就到了。
我收拾了一下,把那封信夹进笔记本里,跟着小吴穿过院子去了县委大楼。三楼小会议室的门虚掩着,里头坐着三个人。中间那个五十多岁,头发灰白,戴着无框眼镜,表情看不出喜怒。桌子左右各坐着一个年轻些的记录员。中间那位姓孙,自我介绍是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他说的话不多,但每句都像在用秤称过重量。
“陆浩明同志,今天请你来,主要是为了核实一下关于你在‘6·28’专案中工作方式的一些情况。请你如实回答。”
“孙主任,我一定如实回答。”
“第一个问题,你在调阅柳河镇国土档案时,有没有事先向平川县纪委报告?”
“没有。因为当时时间紧迫,我们发现档案柜被人动过,需要抢在更多证据被销毁之前固定材料。这个情况,我当晚就向专案组组长周主任电话汇报了。”
“口头汇报,不算正式程序。按照工作流程,你应该书面报备。”
“孙主任,书面报备需要时间。等报备批下来,档案可能已经被人搬空了。”
“你的意思,程序不重要?”
“程序重要。但程序是工具,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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