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沈照月重新出门(2/3)
;已知四十三次。"
"有来源记录的?"
"十一。"
剩下三十二次,只写天赐、秘境所得或灵根共鸣。
沈照月没有把它们全判成赃物。
她把四十三项列成公开页,让南海人只认自己能提供证据的关联。
第一个站出来的是卖鱼妇人。
她认得一枚潮纹。
那是丈夫家族失传的避浪术。
沈照月确实会。
她当场演示第一式,只演一半。妇人补出后半,动作对上。
第二人认错。
他指认的蓝珠只是相似法器,炼制年份比沈照月所得机缘晚五年。
沈照月没有为了证明自己愿意清算便认下。
第三人拒绝公开家中旧事。
只要求私下留下密封证词。
还有一人根本不愿向沈照月作证。
那是个失去半边耳朵的潜珠人。
他认出她腕上一道避水纹来自自家,却认为先证明东西被拿走,应当是受益者的责任。
"你叫我讲,我就得把祖传下水路数再讲一遍。"
"讲完若证据不够,你没损失,我的路数却又多一个人知道。"
沈照月没有要求他配合。
她把这项标成【疑似关联,举证责任暂由受益方承担】,随后从自己的四十三项记录里寻找当年授予者和见证人。
闻令仪提醒:"天命殿旧档可能把它记作合法赐福。"
"那就同时保留两份说法。"
潜珠人仍没点头。
他只留下半枚贝壳,表示两日内可以撤回接触。
沈照月收下贝壳,没有把他的沉默写成默认指控。
见证网络的第一批页由此产生。
不是人人都把证据交给顾氏。
许潮生保管南海副本。
孟执事在东境保管一份。
闻令仪以个人名义保管时间戳,不盖天命殿结论。
三处记录互相只知道编号,不知道全部内容。
第三席很难一次拿走。
沈照月第一次动用见证页,把白纸鱼与四十三项机缘做比对。
水纹从手肘爬到上臂。
她找到七条可能关联。
没有一条足以直接还姓。
七条可能关联里,有两条指向同一户,三条跨了两代,还有一条的发生日期晚于机缘入账。
若只求数量,七条都能写成"已找到失主"。
她把那条日期矛盾的先剔出去。
剩下六条也只挂黄标,不进结论页。
许潮生看着她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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