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尸体上的鲜花瓣(4/7)
有点光滑,且形状象眼睛。老百姓有种说法,马能在夜里健步如飞,就是靠马腿上的夜眼。
当即恍然大悟,五匹马的丢失,和陈硕真脱不了干系。这也表示,她已经识破我们,想借五匹马,把我们留在睦州。想到这,掏出一把铜钱,撩到酒博士身上,淡淡说了句:“拿去看大夫。”
扭头冲众人吩咐:“马不要了,车也不要了,咱们被人盯上,必须马上离开。赶紧收拾东西,二十息后这里集合,即刻出城!”
众保镖跑进客栈,很快在门口集合,清点下人数,二十二人全部到齐。武康一声令下,所有人戴上斗笠,快步走向南城门。一行人离开南城门,步行赶往婺州。
两城相距约一百二十公里,人步行速度平均五公里,如果连续步行四小时,就得筋疲力尽。所以正常人,每天最多走二十五公里,到达婺州城需要六天。
然而走出五里不到,养尊处优的九娘,累的气喘吁吁。武康只得背起她,走在队伍最前面。又走出五里,见前方官道,出现许多人,大概五六十个,开会似的蹲在路边。
二牛快步上前,刚要开口请示,武康摆手打断,作出准备战斗手势。所有人摁开横刀绷簧,右手紧握住刀柄,二牛和保镖队长,警惕护在他左右两边。
眼前人的打扮,应该是附近的农夫,衣衫都打着补丁,或蹲或半躺。有个大汉光着膀子,满身腱子肉,嘴里噙着狗尾草,头上挽着两发髻,也插着狗尾草,卖身葬父似的。
在他肱二头肌上,纹着“童文宝”三黑字,武康眉头随即一凝。身为司法参军,自然知道墨刑,受此刑的多为斗殴犯,且是屡教不改的惯犯,把名字纹在身上,表示这人好勇斗狠。
然而比较可笑的是,这种刑罚就像耳环,被臭美的唐人整成了时尚。特别到了中晚唐,纹身风气达到高峰,无论男女都喜欢。政府甚至制定专门法律,纹身者全部打死,依旧挡不住这股歪风。
童文宝...很熟悉的名字,武康盯着狗尾草汉子,带队步步前行。待走到人群中央,感受人群嘲讽目光,脑袋突然嗡的一声,想起这孙子是谁了。陈硕真手下第一悍将,明年叛乱时,就是他带领四千兵马,南下突袭婺州。
如此看来,镖队一进睦州,就被陈硕真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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