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像极了作者抄剧情(2/4)
的不同。
原本的《大明律》共分30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括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八议(议亲、议故、议功、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宾),以及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
而修改后的大明律,革除了奸党这一条,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皆有所增删,其中户律之中单独将关于商业相关的事情单独摘出来组成了商律,又将专利法归入到了商律里面,兵律更是大改特改,凡事涉军府、卫所等将士之事,皆用兵律而不用户律。
比如犯奸这一条,原本的大明律规定是凡和奸、杖八十。有夫、杖九十。刁奸、杖一百。强行犯奸者绞,如遇未成年者,仗一百、流三千里;奸妇从夫嫁卖。其夫愿留者听;若嫁卖与奸夫者,奸夫、本夫、各杖八十。奸亐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
意思就是那些强行发生某关系的直接绞刊,而事涉十二岁以下幼女的更是没有任何理由的视为强行发生某关系,直接判处绞刑。
而修改后的大明律,又将未成年的标准上限直接提高到了十四岁,而且规定凡是涉及到卫所士卒的,无论是普通百姓和卫所士卒之妻犯奸,或者是卫所士卒和普通百姓之妻有染,哪怕是双方愿意,也一概按照强行发生关系的罪名处理,判绞刑。
这还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其他地方的改动更是复杂到让人头疼。
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声,杨士奇躬身道:“其他的倒也罢了,可是这商律,如今也只能先发到地方试行,后面还少不得要有改动。”
夏原吉的脸上也满是纠结:“原本户律之中的市廛原本倒也够用,可是自打永乐十四年以后,就越发有些捉襟见肘,如今新增《银行》一卷,市廛改为商律,好歹也能撑上几年吧?”
被杨士奇和夏原吉这么一说,朱老四的脸色越发难看了起来:“咱们在这里辛辛苦苦的修律,最早折腾出来这许多事情的混子却远在即墨,可恨!”
……
刚刚过完年没多长时间,朱老四就下旨把杨少峰调回京城,即墨的事情由永乐十三年的殿试榜眼陈循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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