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VC现场实名互掐】(3/4)
投资方已经是蓝星科技的股东了,要进行增资扩股的时候,必须要经过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同意,才能展开融资。
所以,这次融资蓝星科技的股东都到场了,没到的也派了委托人。
换句话说,只要有股东达到34的投票权否决,那么此次轮融资就没法展开,因为增资扩股属于公司重大事项表决,需要通过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即67的投票表决同意才行,而目前不同意150亿美元估值的股东加起来持有蓝星科技的股权已经过了34这条线了。
但否决不了。
因为罗晟与投资人签下的股东协议约定了ab股制度,同意与否其实是罗晟说了算。
简单说,这次为增资扩股召开股东会,大家表决的时候,罗晟一人同意了,即便全部都投反对票,也否决不了,反倒是罗晟还持有一张终极底牌:一票否决。
至今为止一次都没有用过。
显然,高盛要是不想吃这个闷亏,就只能跟着孙政义一块大方的“凯”一次。
而且其他的v投资方,也要纠结跟不跟着一起“凯”一回,不过还有一丝慰籍的是,都有加权平均反稀释条款的保护,确保早期的投资持有的股权不被过度稀释。
但现在大家气的是软银资本这种哄抬股价的行为太不地道,仗着自己“凯”软银资本的意图已经是明牌了,谁都看出来,想要借这种简单粗暴的种手段在轮融资阶段揽入更多的股权。
变现的增加了大家的投资成本,间接加了杠杆倍数,进一步提高了投资的风险。
气就气在这种手段你还没什么太好的办法,就算心里同意,可钱包不同意啊。
现在好了,拿同等预期的投款,股权少了,因为估值高了30亿美元;拿同等预期的股权,要出更多的钱了,因为估值高了30亿美元。
要么就放弃轮融资的跟投。
可这是最后一轮了,旁边选择自我隐身的罗晟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是个贼精贼精的小机灵鬼。
不论选哪一种都比预期亏,至于第三种不跟,对于在场的v来说那是最亏的。
也恰恰是软银乐的看到的,孙政义本人是没来,但实际上非常关注蓝星科技,只要别的v愿意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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