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让业界怀疑人生的合资公司】(3/5)
办了一场临时的媒体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双方达成的一项战略合作协议,苏城方面市领导都出席了。
对于苏城来说,蓝星科技公司的落地简直要乐开了花,而申城很郁闷,到现在也想不通罗晟为什么好好的要把公司外迁。
双方合资共同成立了一家全新的子公司蓝思半导体。
这是一家拥有独立核算、独立销售、专注于自主研发集成电路的半导体合资公司。
蓝思半导体总部设立在苏城而非鹏城,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20亿元,由铧为和蔚蓝海岸共同按比例出资。
铧为出资132亿元占比例66的股权,蔚蓝海岸出资68亿元占比例34的股权,蓝思半导体的第一任e由徐至军担任,并且出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蓝思半导体的成立,不仅仅是在外界看来蔚蓝海岸占了天大的便宜,罗晟自己也是这么觉得,所以才会惊掉外界人士一地的下巴。
两家母公司这样的持股比例,显然是由铧为主导基本的方向,但重大战略决策需要超过三分之二的投票表决权才能通过,即67的表决,而华为只有66,所以蔚蓝海岸如果反对,重大决议事项不能通过,虽然没有表决权,但间接等同于拥有重大事项决议的一票否决权。
不过一般事项决议51表决同意即可通过。
同时,双方有三条特殊约定写入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中。
【第一条特殊约定】
以蓝思半导体为基础,双方公司相互间在集成电路领域打通人才壁垒、专利壁垒。
但技术壁垒还是存在的,毕竟两家独立运营的科技公司,核心技术就是核心竞争力,不过由于协议约定双方打通专利壁垒,技术是谁的就是谁的,但是双方有权使用对方的技术,但仅限于集成电路领域。
【第二条特殊约定】
蓝思半导体旗下的无线终端技术,当任何一方反对时,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企业或机构。同时,铧为承诺主动放弃自己做终端消费者业务,由战略合作伙伴蔚蓝海岸来做,但蔚蓝海岸旗下的移动终端业务必须要使用到华为的通信业务。
这条特殊约定很有意思,铧为假如自己想要用蓝思半导体的技术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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