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尊严不容出卖(3/4)
尊严权是低于生存权、但高于其他普通民事行为可交易的权利的,不是为了生存必须就不能卖。
这一点,我一贯觉得华夏的人文情怀比大洋国那种虚伪的辣鸡要务实得多:大洋国那些西方狗,老是把所谓的尊严啦、表达啦之类的放到很高的位置,而华夏人喜欢把‘首先是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到第一位,我是一贯支持华夏在这个问题上的务实的。
这是为什么呢?你可以去那些零团费团的购物现场卧底暗访一下,或者问问经历过这种团的人。他们诱导购物的本质,其实是靠‘梯度侮辱值交易’来实现的。
你无法“永远”那么便宜、只是为了挤死竞争对手排除竞争而在一段时间内那么便宜,那就是法所不容的事情了,没什么好多说的。
因为不管怎么说,用便宜货不是罪,买便宜货也不是罪。拼夕夕虽然也有“补贴”的原罪,但仔细分析其推送技术还是有一些科技含量的,补贴虽然做到了快速扩张,但长期来看它卖的很多东西本身就是价低质次、确实能卖到这么便宜,这是华夏制造的真实成本优势。
不能因为后世哔哔打车丑团拼团没死,或者是他们用连横合纵的手段暂时稳住了圈内其他玩家、实现了资本泡沫的利益分赃,就说他们的行为是自始正当的,那就是毫无节操的成王败寇史观,没有是非之心了。
如果今天有一个互联网电商公司,它满足的是人民的基本生存需求,那么他卖再便宜,或者真的因为成本低、可以让人多点点广告多分享分享链接,就直接1块钱送xx、10块钱送yy,我也不会去干涉的。
从刑法来看,最多也就是‘侮辱罪’属于自诉罪,不告不理,但这也只是承认了人可以放弃追究对自己的侮辱,不代表侮辱可以交易。而事实上,我们连‘出卖自己排队’这种程度的黄牛卑微都不允许,何况是出卖人格尊严呢。
换言之,比如你后世遇到了拼夕夕那种补贴,顾鲲会不会斩尽杀绝?那还是不会的。
但更进一步的呢?只要零低团费存在,对不买东西的人的言语侮辱肯定是免不了的,不管是冷嘲热讽还是直接辱骂,总归要用尽一切办法让花钱爽快的人感受到宾至如归和高人一等。这就跟未来可能会出现的某种免费网游的模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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