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遗恨棒棒糖(2/3)
友女朋友的人渣是好朋友?
我恨他!
他的老婆就是她,她的老公就是他,一切都那么完美,青梅竹马的恋爱,开花结果。但这还不算,小明也就是张野明在工作后自己创业,如今已经是本市第一的年轻企业家,每个人都夸她嫁了一个最出色的老公。
那天我准备了棒棒糖,回家的路上碰上了她,我感觉自己遇到了天使,就鼓足勇气把棒棒糖递给了她,她说自己的牙齿疼不能吃,我就去买雪糕给她,等我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一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子站在他身边,我还以为那是她的哥哥,结果那个是我哥哥,我远方的表哥第一次来这个城市,就横刀夺爱,抢走了我的二恋……
交往的美貌妹子,被各种有钱有权有势有学问的家伙给撬走……这种事儿发生了一次,是人间惨剧,发生十次是滑稽闹剧,发生一百次,我勒个去……简直是难以形容。
第四次,也不提了。
但是他不恨我,一直认为我是他最亲爱的表弟,这货就不能有点自觉咩?
那一年!我第一次失恋。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我悲愤中曾计算过,我开枪中靶的机会比较大……
初中毕业后,我在高中整整三年,未有交过任何女朋友,直到我考上了这所全国排名也可以进得去前十的大学,才开始重新老树枯枝,再发新芽。
真是混蛋啊!
第五次,第六次,直到第七次,我上了小学之后,苦逼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再也不会在恋爱的当天就失恋,但是也从未有超过五天,尼玛啊,一周都要刨除法定休息日的长度啊!
我跟新女朋友嘿咻过后,她就被某国内五百强企业的老总一见钟情,使劲浑身解数追走。
就在我最幸福的时候,邻居家的小明跑过来找我玩,看到了我的初恋,就用一根棒棒糖把她哄走了。然后两个人一起上小学,一起上初中,一起上的高中,一起考的大学,还特么一起结的婚啊!
尼玛的,我是经过了七次痛苦的失恋,才知道我的厄运变成了:只要跟女朋友亲吻,二十四小时内必然被人横刀夺爱。
尼玛的一个身家过百亿的老总,为了追她居然甘心去下厨做传说中的“笨笨红烧肉”,我能竞争得过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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