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第 21 章(2/4)
那样成为一件悬案。
“......你说这对父母是有多心大?居然连房子是男方付的首付却只写着女方的名字这种事情都不怀疑?谈恋爱到现在对方的家里情况一问三不知,我简直都服了他们了!”电话那边传来周明的吐槽声。
他真是很难理解这对父母的心态,现在的这个社会,这么浮躁,哪还有以前的淳朴?而且国家的传统一般是男方买房,女方装修跟家电,这种情况在《婚姻法》修改之前还能在两个人结婚一定期限之后算作共同财产,可是在《婚姻法》修改之后就变成了以房产证为准了,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男女,在结婚上面大多数都会防着对方一手,在房子上面斤斤计较。
就比如说他堂妹,本来跟男朋友都快要结婚了,结果两个人在房子上面谈崩了。男方付首付,要求他堂妹承担共同贷款跟房子的装修和家电,然后因为钱是父母出的,所以名字也要写父母的。堂妹一听简直炸裂,直接不同意,给出了另外一个方案。她全款买房,不用对方承担贷款,只要负责装修跟家电就好,同样的,钱是她自己出的,所以名字也写她自己。但是很可惜,这种条件人家男方不同意,这么一折腾的结果就是两个人分手了,从此之后再也不见。
这种情况现在的社会简直太常见了,林芳的父母为什么会以为自己的女儿就真的能够例外?能够在电子街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开家店铺,生意还算是不错,即使是跟人合伙,马勇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他真的会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失去理智?
滨城这地方的房价可不便宜,升成了直辖市之后就更贵了,他查了一下他们买房子的地方,价格都破两万了啊。
郑西宁抽了抽嘴角,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周明的吐槽。
到目前为止,他的每次恋情都是还没进行到谈婚论嫁这一步就夭折了,所以真是没办法体会这种感觉。
没办法,郑队长心里苦啊!每段感情刚开始的时候都不错,毕竟是拆N代,长得好看,自己也有能力,年纪轻轻就是刑警支队长,前途可期,还是公务员铁饭碗。这种条件的男人,虽然比不上什么大富豪大明星之类的,可是相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但问题也在于他的工作,动不动的就因为案件的原因不在家,有时候还要跨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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