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卖炮(求订阅、求月票)(3/4)
有中央炮兵第10团这么一支重炮部队,全部150mm口径的重榴弹炮只有24门。
要不是看在周卫国所部是八路军的份上,李长官早就将那12门重炮抢过来了。
事实上周卫国所部刚进城后不久,就有人建议李长官将周卫国手中的那些大口径火炮全都买下来,但是却被李长官拒绝了,因为李长官很清楚那批重炮的价值。
榴弹炮是一种身管较短,弹道比较弯曲,适合于打击隐蔽目标和面目标的野战炮。早期中国炮兵部队装备的重榴炮以日式为主,主要有日本38式十五公分重榴炮、日本4年式十五公分重榴炮。
国民政府在黄埔建军后,获得了部分苏俄提供的7.62cm山炮,当时的炮兵营连长陈诚曾在东征中立下汗马功劳。1927年,张学良东北易旗,南京政府形式上统一中国,但其掌握的几家兵工厂,皆无制造重榴炮的能力,因此,中央军拥有的重榴炮数量十分稀少。
到了1930年中原大战,中央军炮兵总共才有十五公分重榴炮十二门,当时编组成两个炮兵集团,投入讨伐阎锡山、冯玉祥等人的战斗中。
1933年5月,德国前国防部长、享有“国防军之父”美誉的塞克特将军来华访问考察。6月,他在给蒋的建议书中写到:“九一八事变后,日本窥伺中国,若无相对炮兵与之抗衡,在未来抗日战争中防御和获胜的可能性将微乎其微,如不加强训练和供应足够的武器配备,将来在战场上势必遭受严重损失甚至溃不成军。”
随后在塞克特的建议之下,国民政府军政部准备筹建新式重榴炮部队。在订购下单前,国外几家军工企业纷纷前来报价,其中有捷克斯科达厂、德国克鲁伯厂、德国莱茵金属厂等。中国对将要采购的重榴炮有着自己的要求,最大射程能够达到十五公里,配备使用榴弹和穿甲弹两种炮弹,榴弹为杀伤和破坏地面目标之用,穿甲弹可以击穿军舰的装甲,并能作为移动的要塞炮用。
这显然是以日本作为假想敌而计划的,联想到1932年的一二八淞沪抗战,日军军舰溯长江直驶南京下关,迫使国民政府宣布迁都洛阳,南京确实迫切需要一支威力强大的游动重榴炮部队,以能够由京沪内陆反制长江内的日军舰船。
1934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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