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六章 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2/5)
家庭剩下的成年男人称为余丁,余丁自己垦荒,最初朱元璋定的永不起科,也就是无论开垦多少永不交税。到宣德时候就把他踹一边了,重新核定是这种田地一亩一斗,这个标准远超民田,但仍旧足够养活余丁,因为这是塞外,有的是荒地,只要愿意开垦几乎就是开垦不完的。
而真没有地可开垦的,官府两个余丁给五十亩。
这样一个五口之家的军户为例,五十亩是必须的,然后他家肯定还有一个成年男人,后者还有二十五亩,最低就是七十五亩。
在营服役期间妻儿有月粮。
当然,数量很少。
少的差不多也就能养耗子。
但无论如何,辽东这样的地方,一个五口之家的军户理论上仍旧足够养活自己。
七十五亩啊!
就是种一季麦子怎么也能收一百石粮食。
交六石正田加两石半余丁田的,最终就是交八石半,扣除种子,养牛的费用,剩下依然足够全家衣食所需。
但是……
“咱们就以一个五口之家算,父母,一对夫妻,一个小孩。
首先良田肯定全归世职军官,普通军户种的肯定是薄地,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就算普通军户有良田,军官也会想办法夺去,就算军官的原本是下田,他也有办法变成良田。无非就是把原本通往普通军户田里的水渠改自己田里,这是各地通行的做法,谁敢跟他们理论直接就行军法了,甚至这改渠道还得受害军户参加呢!
最后膏腴之田全归军官。
只有那些他们不稀罕的才归普通军户。
而辽东上上田才能达到一石以上亩产,上田勉强一石,但普通军户得不到这些,能得到的也就是些中田和下田,这些薄地亩产平均起来正常年景也不过五斗而已。五十亩也不过二十五石,去六石还剩十九石,种子以每亩四升算去两石,还剩下十七石。
再算余丁田。
二十五亩余丁田也不会是上田。
上田不可能留着等余丁去开垦,中田都没有,余丁田几乎全是下田,亩产三四斗算好的,咱们就还是按照五斗算,产十二石半,扣一石种子,交两石五斗,剩下九石。
总计二十六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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