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堂辩(2/4)
公堂,主审官大于一切,一般官职比他更大的官员到来,主审官也可安坐案后不动,也不算是逾矩违制,朱世庸起身行礼,这已经是给包拯天大的面子了。
包拯不为所动,黑着脸还礼,淡淡地道:“知府大人莫要多礼,此乃大堂,并非叙旧闲谈之地,大人可呼本官官名,无需称兄道弟。”
苏锦看着两人争锋相对,心里既高兴又担忧,看包大人咄咄逼人之势,似乎胸有成竹,但万一找不到合适的反驳理由,因此而被弹劾降罪,那自己岂不是成了千古罪人,一时间胡思乱想,局促不安起来。
包大人,包青天,这可是神话一般的人物啊,居然就这么就碰上了;只可惜自己浑身臭汗,还少了一只袖子,头发散乱,形象不佳;给偶像的第一印象恐怕是好不了了。
三更到,打完收工。
包拯抱拳朝天道:“包拯行事只有一个标准,上不负皇恩浩荡,下不负黎民百姓,莫要跟我说什么同乡之谊,同僚之意,包拯从不因为这种言语放弃过立场。”
苏锦细细思索这其中的破绽之处,以便找出可以反驳的理由,但是首先对于古代审案的一些基本步骤和证据构成一窍不通;二来对方的设计极为巧妙,借秦大郎之手污蔑他人,偏偏又死无对证,况且他们控告的只是逼人至死之罪,却并未污蔑为杀人之罪,在证据上这份遗书足以治罪,而无需另寻人证物证来佐证。
朱世庸双手一抱往大椅上一靠,一副蔑视的样子,点头道:“洗耳恭听……”
当下落座主案之后,一拍惊堂木喝道:“堂下休得喧哗。”转而对包拯道:“既然包大人有此一言,便请一旁落座旁听,此案终结,你我再叙同僚之谊。来人,看座!”
朱世庸大翻白眼,心中大骂:包拯啊包拯,给脸不要脸的东西,什么玩意儿,既然如此,本府也不在对你客气。
苏锦忽然明白这些人的心机艰深狠烈之处:仵作将尸体定性为自杀,这是苏锦最为怀疑的一点,在苏锦看来秦大郎十之八九是为商会灭口;但之所以被定为自杀,是因为若是定性他杀,而证据不足的话,以谋杀之罪加诸于苏锦之身最后会不了了之,反倒落下一桩悬案需要知府衙门处理。
苏锦思绪奔腾踌躇难决,朱世庸哪容他在这里拖延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