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终章(6/10)
然后下南京下杭州,至此时多尔衮便是认为时机已至,终于开始发布剃发令。
清廷连续多次下发剃发令,同时有不从者军法从事的明谕。
这就是所谓的留发不留头说法的来由。
剃头挑子一头放着剃发工具,另一头悬挂着血淋淋的人头。
这并不是臆想编造,而是在明末清初时一个蛮夷民族对汉民族赤裸裸的侮辱和践踏。
从魏孝文帝主动以胡变汉,再到金人初推剃发又放弃,到蒙元对衣冠发饰不做强制,再到清初之时强迫汉人剃发留辫,华夏文明也是终于走到了最屈辱的这一幕。
清兵攻陷广州时,清颁布剃发易服令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
这样堂而皇之的对华夏衣冠的侮辱,也就是在明末清初之时。
真是令人无比痛恨,也是感觉到无比耻辱!
而清朝一代男子的发式经历了数次演变:顺治以前为金钱鼠尾,顺治初年进入中期,开始流行猪尾,清末演变为半光头。 其实满族女人童年时期也剃发,要到成年婚嫁后才可蓄发。
那种清末才有的、不合事实地垄断了所有清装戏的阴阳头发式,放在清初就是死罪!
因为清初规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
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
后金时期以剃发为归降的标准,男人的大部分头发被剃掉,只留脑后小手指细的一绺,拧成绳索一样下垂,称金钱鼠尾式。配合这样的发式,胡须只留上唇左右十余根。
清初时期以剃发为治国之策,自辽东地区广大汉族民众的反抗至清入关后的无数次反剃发起义,成千上万的汉人为之付出了巨大牺牲。而此时的蓄发部位已悄然无声地逐步由脑后移到了头顶,但仍可称金钱鼠尾式。
清代中叶,经过血腥镇压以后,发式约自嘉庆初年起有所变化。头顶着发的部位虽没有变,但面积已远不止于一个金钱大,而是足有四或五个金钱大,相当于一掌心的面积,蓄发数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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