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节、领地的法制(2/4)
,瞬间压住了所有的争执。
“卢瑟,砍手只会让我们多出一个没法干活的残废,还得浪费粮食养活他。奥尔加,单纯的祈祷换不回被偷走的财产,我们要把法律分开来看。”
他拿出一张空白的羊皮纸,在上面划出两道清晰的界限。
“我们将领地的法律分为两部分:刑法与民法。”
奥尔加愣住了,她好奇地凑上前,眼中闪烁着求知的光芒:“刑法与民法?大人,这似乎与帝国现行的法典有所不同。”
“刑法,是针对那些破坏领地公共秩序、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重罪。”乌尔夫指着纸的一侧,眼神锐利,“杀人、抢劫、纵火、叛乱。这些罪行将结合北方习惯法中的‘血债血偿’,但不一定要致死,我们要引入有期徒刑和强制矿场劳役。”
“而民法,”乌尔夫看向另一侧,“是针对领民之间的财产纠纷、合同违约、婚姻与遗产。我们要让商人和农奴明白,契约是神圣的。如果你欠了钱不还,法律不会砍掉你的手,但会扣押你的土地,剥夺你的商业信用。我们要用利益去引导他们,而不是单纯用恐惧。”
奥尔加显得很激动,制定法律对于一个统治者来说,是迈向“至高权力”最神圣的一步。她原本以为乌尔夫只是一个天才的统帅,却没想到他的胸中竟然装着这样一套逻辑严密且超越时代的统治哲学。
乌尔夫很清楚,饭要一口一口地吃,法律的完善不能一蹴而就。
他先针对目前领地内最频发的纠纷,亲手起草了几条基础的治安法条:
禁夜令:二更天后,无公差者不得在街道徘徊,违者收押一晚并罚劳役三日。
诚信交易:集市斗殴者,不论对错各领五鞭,没收当日交易所得。
偷窃赔偿:偷一罚五,若无力偿还,则转为去码头或矿场从事同等价值的劳役。
“把这些条文抄写在布告栏上,派宣读官去集市、工坊和码头,每天早晚各宣读三遍。”乌尔夫对着奥尔加吩咐道,“要让每一个领民,无论是大字不识的农奴还是远道而来的商人,都清楚地知道犯罪的下场。”
“大人,制定了法律,谁来抓人呢?”卢瑟撇了撇嘴,“我的战士们是用来打仗的,让他们去巷子里抓偷鸡的小贼,那是对精锐的侮辱。”
“这就是我接下来的计划。”
乌尔夫看向一直站在门外的莱夫,“莱夫,我要你从那些伤残退伍、或者是年龄偏大、但意志坚定的老兵中,选拔出五十人。他们不需要再冲锋陷阵,但他们必须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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