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殃及池鱼(3/6)
天气比较冷的时候。
比如御史郑焕闻就不认为这是好事儿,出班后躬身道:“启奏陛下,臣反对。”
见崇祯皇帝等着自己继续说下去,郑焕闻便接着说道:“陛下,大明律乃太祖高皇帝所定,不可轻动,此其一也。
民间向来便认为女子十三天葵至后可以嫁娶,若陛下强行规定不满十八岁者不得出嫁,此扰民之政也。
其三,民间女子嫁娶较早,实在是有不得已之苦衷。”
见崇祯皇帝依然没有话说,郑焕闻便接着道:“若是百姓家中生育四五个子女,抚养上未免为难了些。
若是早早的将女儿嫁了出去,便可以减轻一份负担,故而早些嫁女,
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前边两条,崇祯皇帝只当这御史言官脑袋又抽抽了,想要搏个清名什么的。
都已经准备好杀人的崇祯皇帝却不防这家伙居然说出了第三条理由,而且自己还反驳不得。
别说是大明了,哪怕是后世,一家生几个的情况也很常见,尤其是生不出儿子的那些家庭,更是卯足了劲的生。
若说是后世的建国初其,禀着太祖的人多力量大思想,尤其是防备着在世界核平之后还有足够的人口来恢复国力,那么可劲生,生的多了有奖这个想法是正确的。
但是在世界没有核平反而相对的和平了之后,还是有人想着多生一些。
尤其是那些生不出儿子的,更是卯足了劲的生,生一个不是儿子就再生一个。
生的越多,抚养孩子带来的压力就越大,也就有了越生越穷这么个说法。
后世尚且如此,更别提此时的大明了——尤其是崇祯皇帝还下过旨意,生的多的有赏赐,官府还给出一部分的抚养费。
有这种好事儿,再加上晚上本身就没有什么娱乐活动,那还不可劲的造小人儿?
但是越生越穷这个定律不只是后世有,大明也一样存在。
等到最小的娃子生出来之后一瞅,坏了,养活不起了。官府给的钱也不够了。
本来正在头疼的时候发现比较大的儿子已经可以下地干活了,女儿可以出嫁了——这解决方法不就有了么。
大点的儿子下地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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