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番外四(1/8)
方才陆廷镇为章之微细细擦过双手, 包括指尖,仍有些许气味残留, 嗅起来如一些成熟的植物, 并不好闻。
陆廷镇不做声,由着章之微在他脸颊上下滑,这次不吻她掌心, 他只问:“这次你愿意?”
自然愿意。
章之微已半起身,她伸手去触陆廷镇的头发。其实他白发并不多,大约是前几年伤了心血, 才会徒生, 她记得陆老板和陆太太的白发就很少,他们好似有着青春长留的基因。章之微抚摸着他耳侧的发丝,她刚才出些汗,今日穿的衣服是纯棉质地,贴在身上,没有凉风,潮潮闷闷地裹着她,而陆廷镇肌肤上的红尚未消退, 他只安静凝望章之微。
不安分处似金刚石。
他不用语言, 足以反驳她的玩笑。章之微的唇贴在他脸颊上,贴了贴, 心脏渐软,叫他:“陆叔叔。”
特殊的称呼,早在多年之前时, 她就开始这样称呼对方。她是陆廷镇精心培育出来的花朵, 没有人比他们二人更了解彼此, 章之微知道他喜欢什么, 他也知道章之微爱什么。陆廷镇握她手腕:“微微。”
章之微更靠近他:“让我掌握一次主动权,好吗,陆叔叔?”
陆廷镇怎舍得拒绝她。
现在哪怕她要坐在陆廷镇头上、脸上,他都不会拒绝。况且只是交出主动权,陆廷镇坐在那张墨绿色沙发上,抬手触碰章之微细细的胳膊,手肘,他太了解章之微的一切,她小臂内侧有一粒黑色的痣,那是她到陆家的第二年才印在身上的。
港城人迷信,说痣能影响运道,章之微第一次发现身上这颗痣的时候,不安走到陆廷镇面前,小声叫着陆叔叔,忧心忡忡地问这粒痣是好还是坏,章之微并不知道,很惶恐。
她那时还记着旁人说她命硬、劝陆老板不再养她的事情,章之微怕极了,她一介弱女,几乎找不到容身之地。身上长颗痣也害怕,担心是不好的东西,自己用毛巾蘸着水用力擦,擦到皮肤发红也擦不掉,不得已才去找陆廷镇,问能不能去掉它。
那时的陆廷镇告诉她,这是颗好痣,能保她一辈子荣华富贵。微微啊,你运气好,身上长这颗痣,以后要读博士、体体面面赚大钱。
陆廷镇为这粒痣取名,叫做“灵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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